魏某犯强奸罪案—-撤销原判,改为判三缓三

改判理由:上诉人是初犯,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全案的事实,当庭自愿认罪,确有悔罪表现,依法可从轻处罚。同时,本院考虑到上诉人家属在一、二审期间,替上诉人补偿被害人,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。说明上诉人能够真诚悔罪,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,决定对上诉人适用缓刑。

详见中国裁判文书网: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(2016)粤13刑终483号刑事裁定书。关键词:直接输入案号((2016)粤13刑终483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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